(一)治疗原则
放疗对小细胞癌最佳,鳞状细胞癌次之,腺癌最差,但小细胞癌容易发生转移,故多采用大面积不规则野照射,照射区应包括原发灶纵隔,双侧锁骨上区,甚至肝,脑等部位,要辅以药物治疗,鳞状细胞癌对射线有中等度的敏感性,病变以局部侵犯为主,转移相对较馒,故多用根治治疗,腺癌对射线敏感性差,且容易血道转移,故较少采用单纯放射治疗,肿瘤对射线的敏感性除受病理类型的影响外,尚受肿瘤的大小,瘤细胞分化程度,瘤体细胞群的构成比例,肿瘤床的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,所以制订放疗计划前应仔细分析,全面权衡利弊,不能轻易下结论。
(二)放疗的适应征
根据治疗的目的,分为根治治疗,姑息治疗,术前放疗,术后放疗及腔内放疗等。
1、根治治疗适用范围
(1)有手术禁忌或拒作手术的早期病例。
(2)心,肺,肝,肾功能基本正常。
2、姑息治疗:其目的差异甚大,有接近根治治疗的姑息治疗,以减轻病人痛苦,延长生命,提高生活质量;亦有仅为减轻晚期病人症状甚至引起安慰作用的减症治疗,如疼痛,瘫痪,昏迷,气急及出血,姑息治疗的照射次数可自数次至数十次,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设备条件等而定,但必须以不增加病人的痛苦为原则,治疗中遇有较大的放射反应或KS分值下降时可酌情修改治疗方案,减症治疗系照射产生症状的部位,通常可用大剂量少分割治疗。
3、手术前放疗:旨在提高手术切除率,减少术中造成肿瘤播散的危险,对估计手术切除无困难的病人,可术前大剂量少分割放疗;如肿瘤巨大或有外侵,估计手术切除有困难,可采用常规分隔放疗,放疗距手术时间一般以50天左右为宜,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4、手术后放疗:用于术前估计不足,手术切除肿瘤不彻底的病例,应于局部残留灶放置银夹标记,以便放疗时能准确定位。
5、腔内短距离放疗:适用于局限在大支气管的癌灶,可采用后装技术,通过纤支镜将导管置于支气管病灶处,用铱(192Ir)作近距离放疗,与体外照射配合能提高治疗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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